張小嫻散文 Baby,期限是用來延遲的
文章分類:現代文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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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小嫻散文帶有女性視野的局限性。以下是小編為大傢收集到的張小嫻散文 Baby,期限是用來延遲的,希望對大傢有幫助!
張小嫻散文 Baby,期限是用來延遲的
R說她跟她的初戀情人相識於十七年前,七年之後,他們分手瞭。在分開的十年裡,
他們各自組織傢庭。兩年前,她跟丈夫離婚,跟他愛火重燃。他答應她,當經濟情況穩
定之後,他會跟太太離婚,和她一起生活。
她很愛他,可是,她已經三十五歲瞭。她不知道應不應該等下去。她給他一個期限,
要他在年底之前作出決定。過瞭期限,她就不等瞭。
她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做錯。她應該給他一個期限嗎?
本來,愛是不應該有期限的。我不能說:“我隻愛你愛到某一天。”然而,青春卻
是有期限的,生命也有期限。我很想永遠等你,隻怕歲月不等我。愛是無涯,吾生卻有
涯。
R,我不能告訴你,你應不應該等下去,我負不起這個責任。曾幾何時,我們但願
我愛一個人隻愛到某一天,然後,我含淚離開。既然我們無法一起生活,我不想你痛苦。
然而,到瞭那一天,有多少人真的能夠做到?
愛情裡的所謂期限,都是用來延遲的。我很想不等你瞭,我卻舍不得走。我知道我
會老,我卻舍不得放手。為什麼要有期限?因為我擔心我做不到。
Baby,那些期限,是我用來騙自己的。
張小嫻經典語錄:
1) 兩個人一起是為瞭快樂,分手是為瞭減輕痛苦,你無法再令我快樂,我也唯有離開,我離開的時候,也很痛苦,隻是,你肯定比我痛苦,因為我首先說再見,首先追求快樂的是我。
2) 凡事皆有代價,快樂的代價便是痛苦。
3) 愛情還沒有來到,日子是無憂無慮的;最痛苦的,也不過是測驗和考試。當時覺得很大壓力,後來回望,不過是多麼的微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