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看的耽美小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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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生若隻如初見》
一
那年我十八歲,是個高二學生。
我成績不怎麼樣,打架卻是一把好手。因此也認識瞭好幾個鐵桿哥們,他們都喊我老大,對我言聽計從。在他們日復一日的畢恭畢敬裡,我覺得自己真的是個人物。而且我還是個有錢的老大,我媽在我很小的時候死瞭,我爸跟另一個女人結婚,去瞭美國,他雖然不想理我,可我到底是他兒子,他經常給我寄錢回來,讓我花錢花得隨心所欲,那幾個哥們傢裡條件都不是很好,我請他們吃好的,他們更加對我感激不盡。我這麼傳奇,校裡校外,都知道我的大名,連老師都不敢惹我,對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。
可是我們的班長李振雲例外。
其實我和他的矛盾一開始並沒有那麼激烈,我剛進這個班的時候還對他挺有好感的,他長得很好看,說話斯文有禮,時不時還會臉紅,隻不過大多數時候,他沉默無言,看上去很內向的一個人。
他成績很好,雖然說話不多,可是大傢都很喜歡他,於是,高二剛開學,我們民選班長,他就當上瞭。
可是我對他的好感也就完瞭。
那時我已經習慣瞭哥們的言聽計從,俯首稱臣,也習慣瞭別人看我的敬畏目光,其實我現在回想起來,主要還是“畏”,不過那時真的是很風光的。
李振雲偏偏不買帳。他負責管紀律,經常要去給全職搗蛋分子作思想工作,主要是說什麼爸媽不容易啊,前途要靠自己把握的大道理,他雖然話不多,卻很有說服力,還真有一些人被他感動得不得瞭,以後成績突飛猛進,再也不搗亂。
可是我就是看不慣他那幅苦口婆心的死樣。
其實自己也說不清是什麼心理,反正自從他當上班長,我就開始對他討厭。連以前看得慣的,現在統統成瞭討厭的理由。比如,這傢夥很愛幹凈,夏天穿件白襯衫,偶爾打打籃球,別人都臟得像個泥猴,他還是幹幹凈凈。我的課桌裡書亂得一塌糊塗,要找本書比登天還難,很多時候我都是兩眼向天的聽老師講。而他的桌子裡永遠幹凈整齊,總之,他這個人給人的感覺就是“清秀”,連帶的讓人覺得他的書,他的筆,他的衣服,都很“清秀”,真是奇怪的感覺。不過在我看來,一個男的天天這麼幹凈,是神經病。